请问二手房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千年紫檀
18658 次浏览 2024-06-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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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8 15:23:37 回答

流程;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  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借款人委托中介公司代办手续。
第一步  客户直接向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咨询,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将全套贷款资料提交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由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送市资金中心办理审批。
第三步  市资金中心对贷款资格、额度及年限审批后,发放贷款承诺书。
第四步  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与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签订提供担保的三方协议。
第五步  房屋产权证单证过户后,市资金中心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开立的存款专户内,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从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第六步  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移交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2024-06-28 15:23:37 回答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共同借款人必须与借款人为直系血亲并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
2、《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1本)、首付收据(原件、复印件,首付必须超过30%)并提供银行转帐交易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主贷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必须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所有人(未上产证的产权共有人的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3份),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3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整本复印1份)、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1份)(若单身需民政局的单身证明原件);
4、卖房人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5、若放款到买方,卖方需写同意书。一般放款到卖方。
6、放款到卖方,买方和卖方均需提供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存折复印件各2份;放款到买方,买方需提供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存折原件1份加复印件2份;
7、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的50%,需要由办理机构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仅供参考

2024-06-28 15:23:37 回答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按揭贷款共分7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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