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银行需要哪些手续?



				
				
陌唯言Y
84094 次浏览 2024-06-25 提问
37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7 21:42:43 回答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用于购买自住房时发放的贷款。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2024-06-27 21:42:43 回答

(一)武汉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武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六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由受托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七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
  注:为缩短贷款发放时限,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委托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在交易过户后,凭两证及阶段性担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再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等后期手续。
  (三)武汉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办理网点
  受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18家: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汉口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农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深发展银行、湖北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网点。

2024-06-27 21:42:43 回答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
希望帮到你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7779502868652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