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什么上限?



				
				
潇潇若雨
23518 次浏览 2024-06-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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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8 15:07:01 回答

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根据证明材料发出的时间,职工及其配偶可在一年内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每年总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若提前偿还贷款的,不得提取超过所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

2024-06-28 15:07:01 回答

首先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其次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2024-06-28 15:07:01 回答

整个温州来讲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110万。但不同小地区也有区别,大概情况如下:
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乐清、永嘉、瑞安、苍南五个区域只要符合要求,在按房价可贷比例计算的范围内,市区、乐清、永嘉、瑞安最高可上调30万元至110万元,苍南最高可上调30万元至90万元。此外,洞头、平阳、泰顺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的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文成最高贷款额度保持不变,上限仍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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