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清楚珠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迷路的豆豆
43338 次浏览 2024-06-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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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8 04:02:04 回答

本市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民政部门最新确定的所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
  (二)在本市无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0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并在本市实际居住。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屋并符合本市购房入户政策的人员,不得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单独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
  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以申请家庭的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可以独立申请。
  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珠海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户口簿、结婚证明或者离婚证明。
  (三)户口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四)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权属及交易情况证明。
  (五)其它材料:
  1.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需提交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2.  家庭成员因服兵役或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不在本市的,需提交派出所证明。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初审: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根据实地调查和公示结果签署初审意见。符合要求的,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审核: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区民政部门。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共同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初审单位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向社会公示15日。公示后有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将审核决定书面通知初审单位,由初审单位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申诉的情况予以调查核实。
  (四)备案: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将经公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可以责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重新调查、核实。
  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应当优先安排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申请实物配租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按照公正、公平、

2024-06-28 04:02:04 回答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基本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基本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3年以上;
(二)基本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三)基本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为当地政府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3倍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1倍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廉租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居民住房平均水平、城镇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本办法所称家庭是指两个以上成员基于婚姻、血缘、收养而产生的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的社会生活单位。
家庭内可以包含多个基本家庭。本办法所称基本家庭是指已婚男女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基本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离异三年以上人员、满35周岁以上未婚人员或父母(子女)不在当地的未婚人员按基本家庭对待。
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是指基本家庭的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家庭资产是指基本家庭成员名下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房产、汽车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债权等。离婚人员原住房析产部分产权列入其资产。
有现住房的基本家庭,其住房人均面积按现住房面积除以基本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
现住房包括自有产权(含共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
2004年12月31日后以出售、赠与等形式转移给他人的自有住房,计入现住房,但经审核认定属医疗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住房的,可不计入。
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有两套以上住房,且能满足每个基本家庭独立居住的,应当计入基本家庭住房面积。

2024-06-28 04:02:04 回答

珠海市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市政府当年公布或执行的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
 2、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指南宁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4、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低于或等于人均7平方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砖混结构除以1.30、砖木结构除以1.10折算)的计算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使用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户籍下的家庭成员数+以申请家庭成员名义承租或拥有产权的它处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成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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