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



				
				
lostinyoudaidai
70063 次浏览 2024-06-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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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8 15:12:13 回答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6-28 15:12:13 回答

1、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2、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2024-06-28 15:12:13 回答

1  、原则分割法
  原则的分割方法,是指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方法,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基本方法。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方法,是均等分割,辅之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的适当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国司法实务一贯坚持的方法,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后,一分为二,平均分成两份。具体操作上可以采取实物分割、价金分割和价格补偿等方式。这样分割的依据,是婚姻法第  17  条第  2  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民法通则第  78  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均等分割,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后果。为此,司法解释规定,在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之下,允许在某些条件下适当地有所差别,如夫妻一方在生产、生活上有特别的要求,或者财产来源有特别的情况等情形。
  2  、具体分割法
  具体分割的方法是对各种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办法。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合伙经营的财产、生产资料、当年无受益的养殖种植业、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增值的部分、不宜分割的共有房屋等。对于这些具体的分割方法,司法解释作了具体的规定。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应包括家庭拥有的汽车、拖拉机等。分割的具体办法,是分割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也可以另行采取分割办法。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属于合伙的共有财产  ,  合伙未经清算  ,  无法确定个人的部分,因而无法分割。处理的办法是,将入伙的财产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另一种办法是,将入伙人财产分为两个股份,  双方均作为合伙人参加合伙,但应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3)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分割的只能是收益部分和经营权。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4)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归一方所有,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5)共有的股票、债券。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股票一般面值各半分割,各类债券要考虑它的增值情况,合理分割。
  (6)对不易分割的夫妻财产,如双方协议不成时,按处理时市场价格扣除折旧费后,确定该财产的价格。对不动产、古董、名贵字画等应由有关部门予以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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