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申请流程哪位清楚?



				
				
东宫洗马
56276 次浏览 2024-06-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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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6-30 15:45:19 回答

所谓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在本公司办理大约7个工作日放款。
1.贷款条件(1)房屋可以上市买卖交易。(2)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4)已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30年以内。(5)有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借款人应提供资料(1)房地证(房权证和国土证)、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契税票据。(2)房屋的水、电、气及物管票据。(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与户口本。(4)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含公章)。(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办理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向客服进行咨询。(2)本公司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并结合银行政策,为您量身订做贷款品种。(3)双方(本公司与借款人)意见达成一致后,签订贷款服务合同。(4)本公司联系评估公司对房屋现场进行评估。(5)完成评估之后,本公司做好贷款资料,便通知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确认贷款金额。(6)银行进行审批。(7)通过银行审批后,本公司会通知借款人到房管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8)完成抵押登记后,将房地证及相关资料交给银行,银行便会进行放款。

2024-06-30 15:45:19 回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2024-06-30 15:45:19 回答

流程
  一、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二、贷款审批
  (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三、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四、贷款回收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六、贷后管理
  (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
  (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

2024-06-30 15:45:19 回答

您在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填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8、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9、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10、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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