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户口怎么办有人知道不?



				
				
颖儿yuki
35075 次浏览 2024-06-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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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8 20:20:57 回答

1、他们没有权利带你迁回原籍:以前有些地区的户籍政策规定公安部门可以依一方请求或依职权可以强制迁移户口,现在一般没有这样的规定。
2、但是,你离婚后仍然将户口放在男方家,对你自己不利:以后需要用到户口本时,对方不给你用,会很麻烦,如果能迁到他处,最好是迁走。

2024-06-28 20:20:57 回答

1、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凭离婚证去派出所可以分户,女方单独一个户口本,挂在以前居住的门牌号码上面,等有合适机会迁走。
2、如果离婚B处的房屋归女方,可以将女方的户口迁移过来,女方可以成为户主。

2024-06-28 20:20:57 回答

一是分户,二是可以回迁户口。
 一、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
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张某在娘家落户就要在娘家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  
配,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张某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
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张某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去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张某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  
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此,张某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  
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落户的张某娘家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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