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zhangzhangdd
3283 次浏览 2024-06-2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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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7 06:16:47 回答

重庆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参照重庆公布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重庆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廉租房申请条件仅限于重庆地区。
  各地的申请条件由于具体情况不同会出现细微的差别,请希望申请廉租房的朋友就近到当地的相关部门查询当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细则。

2024-06-27 06:16:47 回答

一、对象范围
         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是指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当地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定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
         二、认定方法
         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政府定期公布。
         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的核算按照《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渝办发〔2008〕297号)执行。对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三、认定程序
       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认定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逐级审核认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请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家庭住房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群众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自治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可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其属地范围内申请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进行民主听证、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再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审核。区县(自治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2024-06-27 06:16:47 回答

重庆市住房救助对象认定办法,以主城区为例,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人均收入不足45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就可申请廉租房。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核算低收入家庭的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以及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生活补助费等。最终经过核算过关的申请重庆廉租房家庭,才算是从人均居住面积以及低收入两方面,达到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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