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清楚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酒酿圆子珺
85832 次浏览 2024-06-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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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8 17:36:49 回答

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分别对外借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贷款未还部分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首付款、女方公积金还款部分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4-06-28 17:36:49 回答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2024-06-28 17:36:49 回答

如果没有双方都没有过错,则一般会对财产平均分配。你现在的房产已经属于夫妻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应按照其市场价值参与共同财产的分配。至于尚未还清的房贷是你们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摊。分配原则一般是按照一分为二的原则。假定你房屋的现有的市场价值是40万,尚未还清的房贷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6万,你们没有其它的财产,则得到房屋的一方首先应给对方20万作为补偿,然后,双方的房贷债务各分摊的8万,但实践中房贷的余款要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实际承担,因此,未得房屋的一方应在分割财产时将8万元支付给获得房产的一方。这样分得房产的一方最后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补偿金额应为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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