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安德鲁鱼
83912 次浏览 2024-06-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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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6-29 00:09:01 回答

一、如果你想租房先大概的确定下方位
1、你要知道当地那个地方的房子价格有优势点和自己租房子的预算
2、可以适当的到分类信息或者是社区贴吧还有当地的群问下
3、去租房子的地方看的时候不要带太多现金和偏僻的地方不要一个人去
4、说的天花乱坠的不要信,小心**
5、租房和有熟人的在一起,也适当的有个照应
6、把对方的劣势看了说下,好有谈价的筹码
二、租房之前先看和分析
1、房子的地角。交通放不方便,离车站远近,离市场远近。
2、楼层  如果是年轻人这些不是很重要,但如果是顶层,你就要看防水做的怎么样了
3、不然到了下雨下雪的天很可能会渗水,发潮。而且楼顶一般是冬冷  夏热
4、进了房子的里面  就要看水  电煤气是不是都好用
5、水是包括上水和下水的  厨房  卫生间  都要看看,电源的插头。
6、如果家里有家电要看看好不好用  (这是在你看完房子以后真的决定租之前看的)
7、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决定帮助砍价用的,我就是干租赁的
8、如果这些我说的已经构成了问题,在房租方面就要适当的让步。
三、去看房子和租房的时候注意安全  
1、要注意安全,上家下家最好都带两三个人
2、以免落单时碰到歹徒,前两天还有个单身女的被两个看房子的劫持绑架了
3、要知道是不是碰到了二东家,房屋的产权归谁
4、还有这个房东的身份真伪需要仔细辨别
5、以免别人伪造身份证房产证把房子租给你捞一票走了
6、身份证房产证都要看原件,最好能到房管局查一下房子的主人
7、要看下房子的地板和天花板是否漏水是否有水渍
8、要看下房锁是否有被别人配了钥匙,最好能换下
9、要看环境是否有危险的高压线等
10、要看房屋的安全门和窗的防盗,基本上差不多了
四、确定租住了要和房东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曾经我也为租房子而奔波,不过现在住公司了,希望你能租住到合适的房子
在外面为了生活奔波挺不容易的,虽然可能没解决你的实际问题
但是我还是很高兴的能为你解答,你的采纳和好评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虽然累,但帮组别人的路上却是快乐着。

2024-06-29 00:09:01 回答

好一点的地方贵点是400-800以上如果大城市的话就是400-800起步
但是贵的话是800-1200左右我在广东深圳宝安区工作过
基本房价便宜的都是300-400左右的了我在比较落后的城市广东省中山市

2024-06-29 00:09:01 回答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2024-06-29 00:09:01 回答

(一)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三)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四)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2024-06-29 00:09:01 回答

条件
  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本市户籍、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且未租住公租房,同时符合“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标准
  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
  申请时间
  新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至9月,人才聘用合同签订时间、人才证书取得时间晚于2015年1月的,起算时间为上述材料最后的时间。
  特别提示
  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指南
  事项内容:  申请人才安居租房补贴(高、中初级人才)
  事项类别:  其他事项
  申请受理机关:  网上受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业务办理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技术支持电话:23913767、投诉电话:83501492。)
  决定机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事项收费:  不收费
  条  件:    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的高中初级人才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及领取补贴期间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教师公寓等);
  2.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孔雀计划”政策;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人才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规定:
  (1)新引进的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
  (2)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
  租房补贴申请统一采用网上日常受理的方式,每季度集中核查、公示、发放一次:
  1.首次发放工作程序
  (1)通过答疑会对试点单位进行培训。
  (2)试点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并公示合格的,通过人才安居系统正式申报。
  (3)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试点单位须网上确认申请人在岗等情况。期间,不提交个人首次申报材料。
  (4)申请人计生、婚姻变化情况或生育情况,以及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拥有自有住房、租住政策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情况发生变化之日起1个月内向试点单位报告。试点单位须及时网上提交。
  (5)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资格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试点单位。
  (6)核查合格的,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人才信息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前10位)、年龄、性别、人才类型、工作单位、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码(前10位)、未成年子女姓名、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号码(前10位)。
  (7)公示合格的,市住建局提请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租房补贴资金。公示不合格的,通知试点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8)市财政委复核并拨付租房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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