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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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由纳税人向房产税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对产权所有人就其房屋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费。 他们的纳税义务人不同,土地增值税就取得土地增值收入的纳税人征收,象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土地所有权转让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 计税依据不同,土地增值税是按照土地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是按照房屋余值或房屋租赁价值。
1.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2.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3.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4.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5.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有前仆后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