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回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我是长春户口,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请问?如果可以提取,今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我想提取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可以么,于2011年10月20日第一次给银行还款您好?
谢谢了
)
不成功不收费:诚信为先、安全合法;(注。所以敬请放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信誉第一。
有意者请至电;手续正规:违法且有任何风险的事情绝不牵涉,并且保证提取后不会影响以后续缴纳情况,让我帮你一步到位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顺便也想了解一下齐齐哈尔市当地的五金市场,只要您知道告诉我就好各位高人!不管大小,小弟要到齐齐哈尔市出差,在朝阳的各个区里面,成规模的,有什么比较大的!感激不尽,五金市场或者是五金城!越详细的越好,或者是五金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