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1、集体户口不属于当地城镇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不可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以不符合申报条件; (三)家庭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 (四)市: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 2; (二)现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3
扩展回答
现手上有购房合同,户口没有地方接受,16年6月下房我现在是单位的集体户口,请问我现在能否把户口迁到房子上,购买了期房,因为要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