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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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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1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2024-06-22
      申请条件: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草案)》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核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物业管理费用按本市物业管理的最低收费标准执行,且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此外,草案对开发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和申请条件、程序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开发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条件: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本市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二)优先办理规划、施工报建和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三)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建设和出售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事业单位的政策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防灾性收费除外),事业单位的服务性费用减半收取;(四)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管理费用按本市物业管理的最低收费标准执行;(五)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相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m2(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满5年(含符合我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二)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三)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条件;(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解困房、安居工程住房、集资建房)、领取住房补贴、政府规定的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夫妻组成的家庭为主,并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将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家庭未婚子女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可作为单身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或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必须在入住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退出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拒不退出的,按原出售价格收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夫妻双方结婚前已各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婚后必须退出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实行"一户限购一套"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
    • 2024-06-23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入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目前仍在执行的标准为:  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元/人)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约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丝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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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海口怎样申请经济适用房?有何要求或条件?去哪里申请?联系...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申请条件: 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草案)》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核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物业管理费用按本市物业管理的最低收费标准执行,且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此外,草案对开发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和申请条件、程序都做出明确的规定。 开发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条件: 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本市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二)优先办理规划、施工报建和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三)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建设和出售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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